2000年11月,我19岁的哥哥因生意纠纷和张某发生争执,造成张某重伤。我家除了舅舅没有其他亲人,我哥哥想让舅舅做他的辩护人,舅舅却说他是在检察院工作的,不能给我哥哥做辩护人。但后来我听说犯罪嫌疑人的监护人和亲人可以做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请问;我舅舅能为我哥哥做辩护人吗?
王丰艳
专家意见你舅舅的说法是对的,他的确不能做你哥哥的辩护人。我国刑事诉讼法第32条虽然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3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不得被委托担任辩护人。而且刑事诉讼法第82条规定:“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同胞兄弟姊妹,你舅舅不属于“近亲属”的范围。另外,你哥哥已年满19岁是成年人了,不存在有监护人的情况。(《民主与法制》2001年第3期)